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 ,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 、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 、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 、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 ,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 、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 。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 ,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国办: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界面新闻 · 快讯
国务院改革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范围扩大,11地可自审自发|界面新闻
盘前机会前瞻|国办印发专项债券管理新政,这几个新兴产业被纳入资本金范围相关概念股值得关注(附概念股)|界面新闻 · 证券
国办: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界面新闻 · 快讯
国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界面新闻 · 快讯
国办: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界面新闻 · 快讯
国办: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适当延长免签时间|界面新闻 ·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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